鋁合金鍛造
鋁合金鍛造技術對模具要求
1│▩▩☁、化學成分合金的化學成分應符合GB/T15114-1994的規定₪₪•。
2│▩▩☁、力學效能
①當採用鍛造模具試樣檢驗時✘₪·,其力學效能應符合GB/T15114-1994規定
②當採用鍛造模具本體檢驗時✘₪·,其指定部位切取試樣的力學效能不得低於單鑄試樣的75%✘₪·,若有特殊要求✘₪·,可由供需雙方商定₪₪•。
3│▩▩☁、鍛造模具尺寸
①鍛造模具的幾何形狀和尺寸應符合鑄件圖樣的規定₪₪•。
②鍛造模具的尺寸公差應按GB/T6414-1999的規定執行₪₪•。有特殊規定和要求時✘₪·,須在圖樣上註明₪₪•。
③鍛造模具有形位公差要求時✘₪·,可參照表5;其標註方法按GB/T15114-1994的規定₪₪•。
④鍛造模具的尺寸公差不包括鍛造斜度✘₪·,其不加工表面◕·╃│:包容面以小端為基準✘₪·,被包容面以大端為基準;待加工表面◕·╃│:包容面以大端為基準✘₪·,被包容面以小端為基準✘₪·,有特殊規定和要求時✘₪·,須在圖樣上註明₪₪•。
4│▩▩☁、鍛造模具需要時✘₪·,其加工餘量按GB/T15114-1994的規定執行₪₪•。若有特殊規定和要求時✘₪·,其加工餘量須在圖樣上註明₪₪•。
5│▩▩☁、表面質量
①鍛造模具表面粗糙度應符合GB/T15114-1994的規定₪₪•。
②鍛造模具不允許有裂紋│▩▩☁、欠鑄│▩▩☁、疏鬆│▩▩☁、氣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₪₪•。
③鍛造模具允許有擦傷│▩▩☁、凹陷│▩▩☁、缺肉和網狀毛刺等缺陷₪₪•。但其缺陷的程度和數量應該與供需雙方同意的標準相一致₪₪•。
④鍛造模具的澆口│▩▩☁、飛邊│▩▩☁、溢流口│▩▩☁、隔皮│▩▩☁、頂杆痕跡等應清理乾淨₪₪•。但允許留有痕跡₪₪•。
⑤若圖樣無特別規定✘₪·,有關壓鑄工藝部分的設定✘₪·,如頂杆位置│▩▩☁、分型線的位置│▩▩☁、澆口和溢流口的位置等由生產廠自行規定✘₪·,否則圖樣上應註明或由供需雙方商定₪₪•。
⑥鍛造模具需要特殊加工的表面✘₪·,如拋光│▩▩☁、噴丸│▩▩☁、鍍鉻│▩▩☁、塗覆│▩▩☁、陽氧化│▩▩☁、化學氧化等須在圖樣上註明或由供需雙方商定₪₪•。